5月15日,记者从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威海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因历史原因,威海自建房存在集中老化,“无审批备案、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房屋居多,由于施工技术低、材料构件差、工序不规范等诸多因素导致建筑成品质量较差、加上使用过程中私自进行改造,如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擅自加层等原因,自建房领域已形成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刻不容缓。“各区市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前期开展的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两违’清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对辖区所有自建房进行起底式排查。”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
此次专项整治将聚焦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聚焦住改商、地改商、地改工等经营性自建房,聚焦私自改造装修、改变结构的自建房,聚焦重新改造装修出租的老学校、旧厂房,扎实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即刻清查房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自建房清查工作信息台账。落实城区“四无”自建房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用作经营的“四无”自建房坚决予以关停。
同时,继续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所有农房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该加固的加固,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64.8万户农房按照不低于3%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抽查用于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普通农房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各区市进行整改,确保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各区市还将开展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严格对照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闭环销号,按照法定责权,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处罚职权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到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Hi威海客户端记者 李林)
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5月14日,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本年度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干警20余人次以搜查、拘传等措施,重拳打击震慑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积极推进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类案件执行。
原告徐某、吴某与被告谭某是同事,2019年谭某分别向徐某、吴某借款25万元、10万元,约定借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谭某一次性付清本息。两个月后,谭某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徐某、吴某索要无果,便将谭某及其妻子孙某诉至威海高区法院,法院判决谭某及其妻子孙某偿还徐某、吴某本金、利息、违约金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谭某、孙某并未履行偿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通过网络监控系统查询,发现谭某、孙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依法进行查封。同时趁热打铁当即约谈谭某,第一次谭某很配合表示将想办法尽快偿还,但这只是其拖延履行的策略,和解后的谭某便没了踪迹。为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果断将谭某列入此次执行行动,一举将其拘回法院。冰冷的手铐、严厉的训诫、恍如神兵天降的法官,这一次谭某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再次踏入法院大门,他知道自己这次是“赖”不掉,经过执行干警调解,双方最终同意将谭某名下的房产出售,用于偿还债务。
下一步,威海高区法院将继续聚焦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罚款、联合信用惩戒、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等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真心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在法院落地落实。